中國政府調整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
字號:大︱中︱小 2009-06-08 16:08:47 集團辦公室 點擊數:
為落實國務院進一步穩定外需的要求,6月3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公告,對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進行了調整,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本次從禁止類目錄中共剔除了79個十位商品編碼,主要包括部分植物和輕工產品、金屬化合物、石化產品、鋼鐵及有色金屬產品等。
修訂后的2009年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共包括1770個十位商品編碼。對以下情況,按照加工貿易禁止類進行管理:
——為種植、養殖等出口產品而進口種子、種苗、種畜、化肥、飼料、添加劑、抗生素等。
——生產出口仿真槍支。
——禁止開展進口料件屬于國家禁止進口商品的加工貿易(如含淫穢內容的廢舊書刊,含有害物、放射性物質的工業垃圾等)。
——其他國家已公布的禁止進出口目錄的商品。
商務部稱,本次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的調整,在繼續嚴格禁止高排放、高能耗加工貿易的同時,將確不屬高排放和高能耗的產品從禁止類目錄中剔除,對進一步增強企業信心、保持外貿穩定發展將發揮積極作用。
200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