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季度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范圍
字號:大︱中︱小 2012-10-09 15:22:19 溫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點擊數:
來源:溫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取消和免收進出口環節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財綜[2012]71號)規定,對在2012年10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期間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費,具體規定如下:
(一)免征范圍
1、貨物及運輸工具檢驗檢疫費;
2、貨物及運輸工具鑒定業務費;
3、安全監測及特殊檢驗項目收費;
4、考核注冊費;
5、簽發證(單)費;
6、查驗審核費;
7、其他收費(包括復驗費、免驗、機械取制樣費、標志(標記)成本費、封識成本費、隔離場(圃)租用費、實驗室檢驗項目和鑒定項目費)。
(二)非免征范圍
1、對出入境人員預防接種和體檢收取的費用;
2、企事業單位承擔與出入境檢驗檢疫有關的商業性自愿委托檢測和鑒定費用;
3、出入境檢疫處理費用;
4、動物免疫接種工作收取的費用。
溫州檢驗檢疫局
2012年9月29日
(201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