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提高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產品退稅率
字號:大︱中︱小 2009-02-13 11:13:39 集團辦公室 點擊數:
為落實12月2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部分機電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從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產品的出口退稅率。主要包括:將航空慣性導航儀、工業機器人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14%提高到17%;將摩托車、縫紉機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13%提高到14%,共553種產品。上述出口產品退稅率的調整,是我國主動應對當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形勢而采取的積極的財政政策的又一組成部分,有利于緩解企業困難,增強克服金融危機的信心。
相關鏈接: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提高部分機電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發布機關: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財稅[2008]177號
發布日期:2008-12-29
實施日期:2009-01-01
各省、自治區、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從2009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技術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機電產品出口退稅率。具體規定如下:
一、將航空慣性導航儀、陀螺儀、離子射線檢測儀、核反應堆、工業機器人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3%、14%提高到17%。
二、將摩托車、縫紉機、電導體等產品的出口退稅率由11%、13%提高到14%。
具體產品清單見附件。
三、具體執行時間,以 “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海關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特此通知。
附件:提高出口退稅率的產品清單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8752199.html